【企业动态】方正电机新增1件行政处罚,被罚款400万元
- 保险理财
- 2024-01-10
- 64269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浙处罚字【2024】1号
被处罚当事人: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被处罚原因:一、对“三包费”的会计估计不合理2015年以来,方正电机全子公司上海海能电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上海海能)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广西三立)向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(以下简称广西玉柴)销售产品,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,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,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“三包费”。自2018年底起,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,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。经计算,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提“三包费”金额分别为25,507,964.70元、4,230,689.72元、-14,981,900.30元、-12,403,994.38元、-2,564,102.22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.98%、22.67%、-2.31%、-148.94%、-0.77%,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。二、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产组2015年,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%股权,形成商誉828,611,977.03元。方正电机(越南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越南方正)原为方正电机全子公司;2019年7月,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%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。自2019年底起,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产组,进行商誉减值测试,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。经计算,结合“三包费”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,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2,924,340.56元、1,733,842.21元、32,906,876.18元、14,717,695.60元、-84,412,115.24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.40%、9.29%、5.08%、176.72%、-25.26%。上述两项合计,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,432,305.26元、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,964,531.93元,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,924,975.88元,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,313,701.22元,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,976,217.46元,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.38%、31.96%、2.76%、27.78%、26.03%。2023年8月15日,方正电机发布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》,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。
行政处罚决定:一、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;二、对牟健给予警告,并处以130万元罚款;三、对牛铭奎给予警告,并处以80万元罚款;四、对顾一峰给予警告,并处以70万元罚款。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: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:2024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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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来源:企查查